結婚運之論斷

2016050616:51

八字命理中,論人生中所得伴侶之良莠,或在何流歲大運,能得另一半,皆是由生辰四柱之日柱為論斷基準,由『日柱之地支』逢大運干支組之地支為『三合、六合』之會的五年運中結婚者,佔八成以上之機率,並可推占所得之另一半是否能幫助一生理財建業或生活美滿程度。或以男逢財運,女逢官殺運為之推論。

人生覓結婚之對象,每個人都很慎重,如俗諺『種著歹冬望後冬,娶著歹某一世人』,是人生中一大賭注,能榮或衰之轉捩點,夫妻生活能否美滿,家庭以及社會之安定,甚有關鍵性之一大事。

夫妻生活能美滿,在人生中比之作大官或大財主更是幸福,人言在世麵包最重要,在結婚前看麵包之大小為尋找結婚對象之依據,未必是在人生當中是最為幸福之人。

一個人如在結婚之前以「美或帥」為結婚對象之選擇,也未必是一生最幸福之人;當前之新新人類,有以立業才要成家者,亦未必是能達成幸福之人生,夫妻生活能美滿,要有如下之搭配:

1、一柔一剛之搭配,互有體貼心及共同組家庭目標者,為最好之對象,即性急剛烈者,應選柔和性之對象。

2、樸素配樸素,性要相近,貌型類似,年歲不差十歲以上,為好對象之基本條件外,在結婚後其住宅、安神、睡床,對夫妻感情親疏、身體健康等皆有相當之關係。

3、以命理法則,選擇互補命局之不足的另一半為結婚對象,婚姻才能和諧。